两校区各二级中心:
为了更好的服务师生,加强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奖勤罚懒”,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配合后勤总支和后勤管理处提出的“擦亮窗口树形象,优化服务促提高”活动,经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工作时间内出现下列违反劳动纪律者,将与年终考核评优挂钩,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1、吵架、打仗200元/次
2、喝酒100元/次
3、脱岗50元/次
4、洗衣服等干私活50元/次
5、交接班接不上50元/次
后勤物业服务中心
2011.6.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