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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15日 19:30  点击:[]


各学院、部(处)、校区、校直各单位:

山东省气象局于7月14日15时30分发布强对流天气预警通知:受冷涡影响,预计15日白天到16日白天我省大部地区和各责任海区自西向东将出现一次强对流天气过程。其中青岛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40—6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强降雨时段伴有雷电和8—10级局部11级以上雷雨阵风。

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防汛应急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此次强对流天气来势汹汹,具有一定极端性,各部门需密切关注,加强局部性、突发性大雨及可能到来的雷雨大风天气预警,强化会商研判,随时做好防御短时强降雨天气准备。

2. 强化人员值班值守,增加值班人员岗位,加强巡查,紧盯地势低洼及易发、频发雨水淹没危险区域,加强校内道路交通疏导和抢险救援准备等各项工作力度,确保校内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3. 排查室外危险悬挂物,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处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如临时搭建物、快递棚、广告牌等。

4.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妥善安置作业工具。

5. 广大师生要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和相关通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减少户外活动。必要外出时人员和车辆均应避开高层建筑、树下、广告牌等危险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在校师生要提高安全意识,检查办公室、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及时关闭。

6. 各学院要加强各类灾害天气防范宣传教育,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作为学校防汛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 学生公寓、单身公寓、实验室等要做好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漏雨、漏电等危害。

8. 持续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针对强对流天气等可能引发的各类灾害及次生、衍生风险,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9. 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并上报,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随时做好救援准备,确保极端天气期间校园安全稳定。

当前,我市已全面进入夏季主汛期,暴雨雷电、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频发。请相关单位、部门切实做好主汛期防汛工作,加强巡查,切实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学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

        学校防汛应急服务电话:84022315


                                         青岛科技大学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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