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 部门首页 > 法规制度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单项工程实施程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1/13 09:59:07  浏览:

青岛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单项工程实施程序

根据学校关于各项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精神,为规范后勤管理处有关单项维修工程的组织实施,特制定青岛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单项工程实施程序:

一、后勤管理处每年要对学校的校园、校舍、公寓、路面、环境等做大量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按照优先教学,保障生活,改善环境,并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出下一年的单项维修工程计划,并在科大后勤网上予以公示后向计财处申报经费。

二、根据单项工程经费情况,后勤管理处针对每一项维修工程内容(包括大宗家具及设备购买)的要求,在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工作程量预审、确定工程要求等的基础上,提出招标报告,经处长签字后报校招标办。

三、后勤管理处按照校招标办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并根据招标办的统一安排,参与对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四、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后勤管理处根据项目内容、要求、质量、工程材料、完工日期等情况拟出合同草本,提请审计处预审,并由计财处核审。

五、通过计财处核审后,后勤管理处根据合同签订权限与施工方签订合同(一般10万元以下项目),在提出施工具体方案,如图纸、安全保障措施等详细材料后,确定施工。

六、在施工过程中,后勤管理处派人现场监督指导,并记录相关的工程量及质量等,直至保质、按期完成。

七、根据合同条款履行验收、审计、部分付款、保质期检查,在确定工程合格后,最后按期付款等职责。

八、对工程相关材料,特别是项目的基础材料及图纸等材料,及时予以收集存档,并根据校档案馆的规定对有关资料办理存档手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