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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财务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01/13 10:00:48  浏览:

青岛科技大学后勤管理处财务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学校有关财经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后勤管理处所管理的经费合理有效的使用,防止可能出现财经问题,制定本处财经管理规定。

一、后勤管理处财经管理坚持处长一支笔的制度,处长对全处的财务工作负全责。

二、后勤管理处财务活动支出相关的报销,坚持至少有经办人、科长签字,个别的事项还需副处长、处长签字。

三、后勤管理处处长,要根据学校的经费安排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于非事业性和非办公性经费的支出。

四、严格控制后勤管理处的收费。根据后勤管理处的业务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管理费用需符合学校的收费要求和相关协议依据,要合理、公开。

五、对可能发生的管理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办理,列入后勤管理处在计财处开列的发展基金项目统一管理。严禁小金库。

全体后勤职工要严格执行以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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