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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首届后勤 “服务标兵”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29 15:14:11  浏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奋斗精神,激发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作为的热情,更好展示外聘单位优秀员工的服务风采,激发员工更好地热情服务于全校师生,践行“七星”后勤建设,为“五有”高水平大学提供更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后勤 “服务标兵”的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服务于学校各岗位的职工

二、评选标准

1、政治合格:思想要求进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精通本职岗位的业务知识,能熟练处理各类服务事项,办理服务事项无明显差错;  

3、优质服务:自觉树立服务意识,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标准,服务热情、礼貌待人,能做到微笑服务、文明用语、乐于奉献,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口碑,个人服务零投诉;

4、廉洁自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朴素;胸怀坦荡,团结协作,办事公正。 

5、优先条件: 

1)因工作出色,受到学校或上级有关单位、领导表扬的。   

2)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表现突出,受到社会肯定的。   

3)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评 :  

  (1)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或被投诉查属的。   

  (3)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三、评选数量

后勤 “服务标兵”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10名。

四、评选程序

1、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和自荐报名相结合。

2、报名须填写报名表,并附事迹材料(要求文字材料不少于1000字)和提供2张个人工作照片。

3、采取师生微信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相结合方式,确定“服务标兵”人选。

4、“服务标兵”人选经后勤管理处党政联席会研究确认生效。

五、活动推进时间

1、2018年11月28日--12月7日,方案通知公布,候选人报名并提供其图文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至qusthqc@163.com

2、2018年12月8日—12月11日,宣传公示,营造氛围,全校师生微信投票;

3、2018年12月中旬,评选委员会投票;

4、2018年12月下旬,结果公示。

六、奖励

1、发放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后勤服务标兵所有职工的楷模,必须严格遴选标准。各单位要提高对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的认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通过评选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后勤管理处    后勤党总支 

20181128

  附件:后勤管理处 “服务标兵”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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