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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校内修缮工程许可证的说明

作者: 来源: 日期:2012/05/12 09:49:35  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修缮工程管理秩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校内修缮工程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0759号文件)要求,学校各单位、部门需进行的改造、修缮等工程项目,必须事先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并备案;在确定施工单位后,相关单位、部门须协助施工单位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青岛科技大学修缮工程许可证》;任何单位、部门未领取后勤管理处颁发的修缮工程许可证,或未经许可在学校内施工的,都属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对此,后勤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后,需到后勤管理处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单》,若未办理该手续,学校审计处不予审计,计财处不予付款。

许可证办理地点:崂山校区后勤科(联系电话:88958957)

四方校区后勤科(联系电话:84022645)

附:《青岛科技大学修缮工程许可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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